关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变电站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5:3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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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益阳市大通湖区2023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拟使用国有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国有土地的用途

  益阳市大通湖区变电站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建设项目。

  二、拟使用国有土地的位置、面积

  大通湖区河坝镇五一西路与环城路交汇处,面积:0.4001公顷。具体详见项目拟使用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预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使用国有土地涉及的镇、村委会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对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大通湖区国有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许正凯,电话:18890553703)

  特此公告。

  附件:拟使用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拟使用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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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