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大通湖区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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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民生实事工作,切实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参加考试,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72号)和《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 1030.1-2025)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经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验收批准,大通湖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大通湖区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大通湖区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自2026年9月22日起正式启用,开始受理相关考试业务。
二、考试地址
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598号(原交警大队负一楼东侧)。
三、考试业务范围
A.B.C.D.E.F类车型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现场进行考试预约。
(二)请考生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章制度和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考生及驾校工作人员前往考场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自觉维护考场及周边秩序。
特此通告。
大通湖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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