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通湖区政协联络委员产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 08:56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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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20116

 

各镇、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大通湖区政协联络委员产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4月18

 

 

大通湖区政协联络委员产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巩固自身”的指导方针,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以拓宽社情民意传递渠道、搭建党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为重点,通过比照政协章程协商聘请政协联络委员,着力完善全区政协工作体系,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为促进大通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3. 坚持德才兼备、保证人选的先进性与代表性统一的原则;

4. 坚持民主协商程序的原则。

三、政协联络委员的规模及届期

区政协联工委设区本级联络委员60名。联络委员的构成要体现大团结、大联合的要求,广泛吸纳各方面代表人士。联络委员按工作需要分配到各镇场分组开展活动。

区政协联络委员届期为5年。

四、政协联络委员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

2. 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 在本行业中有代表性和先进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

4. 能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级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政协联络委员的人选确定

党内人选: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代表人士;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有关工作的现职领导干部。

党外人选:有关群团组织负责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士;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代表人士;在新社会阶层中爱国、守法、敬业、诚信的优秀代表人士;在外地发展的大通湖籍成功人士等。

六、政协联络委员的产生程序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区政协联络委员人选由区委党群部(统战、组织)提出建议名单,在征求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党组意见后,报区委审定。区委同意后,比照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人选

1)拟推荐人选向区委党群部(统战部)写出书面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一是个人基本情况,二是对政协组织的认识,三是履职打算。申请书经个人签名,由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审查签出意见后向区委党群部呈报。

2)区委党群部和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党组对拟推人选进行联合考察。

3)考察通过的推荐人选填写“大通湖区政协联络委员推荐人选登记表”,推荐单位党组织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拟推荐人选的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生产经营业绩、社会贡献和推荐理由。

4)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人口计生等部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遵纪守法情况审查,其中对拟推人选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征求税务、工商、质监、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了解其纳税、守法、为公益事业所作贡献的情况。

2.民主协商

1)区委党群部就推荐人选听取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党组意见;

2)区委党群部会同区政协联工委就推荐人选与各推荐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3)召开民主协商会议,请相关组织负责人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

4)区委党群部就初步人选进一步征求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党组意见;

5)初步人选名单经区人大政协联工委主任会议审查后,形成大通湖政协联络委员建议名单草案,报区委审定。

3.审议决定

区委召开专门会议审定人选建议名单后,由区政协联工委进行协商,向协商通过的联络委员发出聘请书,报市政协备案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附件:区政协联络委员名额分配表 

 

 

区政协联络委员名额分配表

 

名额

 

名额

 

1

经济贸易局

1

区办公室(信访)

1

招商旅游局

1

区委党群部(统战、宣传、工青妇)

3

城投公司

1

区委政法委

1

工业园(含园区企业)

3

区法院

1

电力公司

1

检察院

1

河坝镇(含村、社区、企业)

6

公安局

1

北洲子镇(含村、社区、企业)

5

司法局

1

金盆镇(含村、社区、企业)

5

财政局

1

千山红镇(含村、社区、企业)

5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

渔场(含村、社区、企业)

3

国土资源局

1

南湾湖办事处

1

农林水利局

2

区人大政协联工委

5

规划建设交通局

1

特邀(在外成功人士)

2

社会发展局(教、卫、民政、计生)

4

 

 

 

 

  

60

 

 

主题词:政协工作  政协联络委员  产生  办法  通知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              2011年4月18印发 

 (共印55份)  

审核:李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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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