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24 09:1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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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办发〔2016〕12号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大通湖区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大通湖区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为有序推进全区精准扶贫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全区农村所有贫困人口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适龄儿童有书读,保障有病的能就医,保障安全住宅)的脱贫标准,根据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省委“五个突出”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六个一批”“六大战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目前,全区还有12个贫困村、3447户农村贫困户、7719个贫困人口。

──2015年,全区已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530人。

──2016年,全区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993人,省级贫困村河坝镇农乐垸村实现脱帽。

──2017年,全区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267人,6个省级贫困村脱帽,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8000元,农村贫困发生率降低至4%。

──2018年,全区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459人,5个省级贫困村脱帽,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8000元,农村贫困发生率降低至4%。

──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全区12个省级贫困村全部脱帽,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四个精准”

1. 精准访贫。各驻村扶贫工作组要集中时间走访联点村的贫困人口,全面了解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区直各部门单位集中力量帮扶12个省级贫困村,各工作组配备5-10名责任心强的工作队员,其他村由各镇相应配备工作班子,实现贫困人口点对点帮扶全覆盖。

2. 精准识贫。区、镇、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做好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识别工作,进一步完善贫困农户信息管理数据。贫困人口识别标准为: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元/年和达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人员。

3. 精准扶贫。对贫困人口始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落实兜底扶贫、救助扶贫、教育扶贫、住房保障扶贫、创业扶贫等精准帮扶措施。对贫困村要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着力实施产业扶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贫以及项目扶贫等举措。特别是在项目扶贫上,全区有关项目在扶贫期内要向12个省级贫困村适度倾斜,以弥补贫困村过去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欠账,尽快缩小差距,跟上新一轮发展步伐。

4. 精准脱贫。扎实开展“滴灌式”精准脱贫工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因人施计,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全区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贯彻“六个一批”

1. 兜底保障一批。对全区在册农村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生产、就业发展脱贫的五保户、低保户、残障户实施兜底保障。对兜底保障户区别对待、分类安排、应保尽保。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强化本级财政配套投入,在现有补贴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到2017年,兜底保障户的保障水平达到或超过贫困线标准。(牵头单位:区社会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改造搬迁一批。统筹整合住建、发改、国土、民宗、农垦、移民、扶贫等项目资金,加大农村贫困户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力度。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血吸虫病疫点的在册农村贫困户优先实施易地搬迁,对在册危房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彻底解决农村贫困危房户和无房户住房问题。把易地搬迁和村镇集中居住区建设结合起来,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村贫困户在中心村镇落户定居,积极协调解决好搬迁安置过程中土地调整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房屋产权、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问题。到2017年底,完成全区农村贫困户的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林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培训就业一批。对在册农村贫困户中16–45周岁且有意愿的劳动力实施免费精准培训。统筹整合人社、农业、移民、扶贫、农民素质教育办等单位培训资源,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制定培训方案,实行分类指导,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对留守劳动力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对“两后生”开展中长期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可外出务工青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从2016年起,每年免费培训贫困人口不少于1000人次;到2017年,实现农村贫困户家庭新增“两后生”和有需求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全部得到培训;至2020年,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门以上致富技能并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委党群部、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4. 教育助学一批。强化教育投入,开展全方位助学,保障农村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镇为主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助学支持制度。全面落实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九年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高中免除学费和书本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每学生每学年发放3000元助学金,对农村贫困户家庭本科、高职(专科)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贴息补助。进一步加强教育基金会、扶贫部门“雨露计划”、统战部门“同心工程”、共青团“希望工程”等爱心助学实施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对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助学行动。到2017年,贫困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8%;到2020年,贫困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贫困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全面解决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牵头单位:区社会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委党群部、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5. 救助救济一批。完善农村贫困户医疗优惠和医疗救助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农村残障户等特困群体,由区镇财政给予补贴,实现农村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全覆盖。增加农村贫困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扩大大病医疗救助覆盖面,逐步提高农村贫困户大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对农村贫困户大病救助对象,其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仍无力承担的剩余费用,从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社会筹资中给予补助。切实加大对农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户的救助救济力度,对因灾倒房、因灾缺粮、因灾致病和致残的,逐步提高临时救助救济标准和水平。(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6. 产业发展一批。对全区在册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开展产业帮带,按照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原则,为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选准产业发展项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扶持措施。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70%用于产业扶贫,其中的70%直接用于农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投等方式,扶持引导农村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按股分红的办法。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产业扶贫,对带动较多农村贫困户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项目优先、贷款贴息等倾斜措施。强化金融支撑,积极探索建立贫困户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扎实抓好农村贫困户授信评级工作,为有创业发展意愿、有一定基础的贫困户提供简便实用的贴息信贷服务。从2016年起,在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确定一个以上的发展生产项目;到2020年,每户都有一个以上稳定增收的致富产业。(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六大建设”

1. 加强交通建设。加快贫困村道路交通建设,确保到2017年,所有贫困村通水泥(沥青)路,村级公路畅通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 加强水利建设。加快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17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基本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洪能挡”标准。(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加快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任务。(牵头单位: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 加强广电设施建设。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和“无线数字化覆盖”三项工程,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任务。(牵头单位:区委党群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 加强网络通信建设。加快贫困村通信网络建设步伐,确保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信号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区电信分局、区移动营业部、区联通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6.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生态宜居、文明卫生的要求,统筹推进贫困村生态环境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贫困村危房改造中突出农村特色,建设必要的文体活动场所,弘扬传统文化,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加大农村清洁工程力度,加快推广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引导农民改厨、改厕、改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继续开展植树造林,规范大水面养殖,加大退田还湖、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到2020年,确保贫困村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区社会发展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区统筹、镇村落实、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成立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构,配齐区扶贫办工作人员,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优扶贫专干。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组会议,调度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安排,搞好顶层设计,将精准扶贫纳入“十三五”规划。对照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结合大通湖区实际,科学制定“1+N”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切实把“四个精准”、“六个一批”和“六大建设”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一名工作人员专事此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责任单位和发改、财政、扶贫等单位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抢抓机遇,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协调衔接,争取更多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区财政要根据减贫工作任务预算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各驻村单位要积极筹措帮扶资金和物资,确保每年有一定规模资金或项目投入帮扶村。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金,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筹资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四)开展驻村帮扶。按照“不脱贫不脱钩”原则,建立单位驻村帮扶机制,实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选派得力驻村工作队员,并将贫困对象逐一分解到各工作组,点对点帮扶脱贫。扶贫责任人员要深入研究、完善和规范驻村工作组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牵头挂帅,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投入精准扶贫工作。各联村单位、驻村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方案,确保贫困村脱贫销号。并村后对贫困村的认定,待上级有明确的界定划分,再行确定。在此之前,原确认的贫困村范围不变,基础数据不变。

(五)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准配强带头人,真正把群众信得过、“双带”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基层组织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认真抓好精准访贫、精准识贫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卡、村有簿、区镇有电子档案。村组要认真抓好精准识贫工作,录实数据,全面摸清扶贫对象姓名、家庭人口、收入状况、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核实清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识别登记在册。镇村要严格把好精准识贫质量关,科学制定年度脱贫计划,为每户贫困户落实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实行帮扶全覆盖,将帮扶责任、帮扶内容、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帮扶进展等记录在册,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镇和区直各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小结、年度一评比”,科学制定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驻省级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组调整安排表

      2. 精准扶贫“1+N”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驻省级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组调整安排表

所属镇

联点村

牵头单位

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及负责人

工作组组长

联 点

区领导

河坝镇

农乐垸村

区发展改革

和财政局

区审计分局

组  长:盛彩霞

副组长:史应美

陶德保

徐  鸿

袁伏良

杨超军

王家湖村

区公路管理局

区政务中心

组  长:樊克俭

副组长:刘立根

姜利文

皮光辉

周建辉

芸洲子村

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区工业园

组  长:陈光辉

副组长:李立红

刘建明

周明德

孙玉兵

北洲子镇

向东村

区人民法院

区纪委监察局

组  长:王  奇

副组长:蒋  帆

王锡良

邹兆洲

刘义雄

科旺村

区社会发展局

区人大政协联工委

机 关

组  长:莫新辉

副组长:甘雪林

龙一民

陈铁军

易永恒

陈新元

永兴村

区交通建设

环保局

区检察院

组  长:彭世钦

副组长:范东山

孙功伟

张  俭

万红美

金盆镇

增福村

区市场与质量

监督管理局

 

组  长:周卫锋

胡跃龙

向见军

西湖浃村

区国土资源局

区委政法委

组  长:胡  华

副组长:刘永钦

张勇军

李建良

欧阳文波

腾飞村

区城投公司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组  长:姜  跃

副组长:张志华

张  辉

康祥军

杨飞祥

千山红镇

利厚村

区经济贸易

和旅游局

区委党群部

组  长:谭国军

副组长:王光华

戴剑锋

胡跃武

吴  浩

新裕村

区农林水务局

 

组  长:李建华

 

梁成立

钟剑波

徐才清

大莲湖村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组  长:李新佳 组  长:余政元

吴灿

吴  灿

赵  文

 

附件2

 

精准扶贫“1+N”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方案名称

责任单位

1

全区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区农林水务局

+1

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区农林水务局

+2

教育扶贫工作方案

区社会发展局

+3

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方案

区社会发展局

+4

就业培训扶贫工作方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改造搬迁扶贫工作方案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

+6

救助救济扶贫工作方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交通建设扶贫工作方案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

+8

水利建设扶贫工作方案

区农林水务局

+9

农村电网建设扶贫工作方案

区供电公司

+10

广电设施建设扶贫工作方案

区委党群部

+11

通信网络建设扶贫工作方案

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

+12

生态环境建设扶贫工作方案

区农林水务局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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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