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15:43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大办〔2016〕71号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和驻区各单位:

《2016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和区直、驻区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自查自评。2016年11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本考核方案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后,连同有关考核资料报送至区管委会法制办。

(二)核实情况。2016年全区绩效考核前,考核机关通过到部门单位核实、网上核查及核对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等方法核实各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报告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确定结果。考核机关根据区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中评查,根据考核对象报送的资料和考核机关核实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分类确定各考核对象的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2016年度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

五、考核要求

各被考核单位要根据本考核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机构,同时要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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