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9 22:25 作者:徐德钦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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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HDR201110004

 

大农林水[2011]60

 

 

局属各股室、站所、二级机构:

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4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清理修订,并制定了《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行政执法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行政执法依据》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

单位类别:受委托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六条

9.《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10.《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11.《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

12.《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

13.《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第六条

14.《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条

15.《湖南省耕地保养办法》第五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

22.《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

23.《退耕还林条例》第六条

24.《植物检疫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25.《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五条

26.《湖南省林业条例》第四条

27.《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四条

28.《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三条

29.《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条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条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六条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七条

34.《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

3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条

37.《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38.《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七条

39.《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四条

40.《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三条

41.《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42.《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第三条

4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八条

44.《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45.《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第三条

46.《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07.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8.11.0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07.0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01.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01.0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12.0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03.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07.0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11.0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5.01.0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03.0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12.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03.01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0.01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1.06.29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01.01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4.11.01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12.26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01.01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09.01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01.01

行政法规

1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79.02.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3.10.05

3

种畜禽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4.07.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7.01.01

5

农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7.05.0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7.10.01

7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9.01.01

8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9.05.29

9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1.05.23

10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4.11.01

11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务院

2005.11.18

12

植物检疫条例

国务院

1983.01.03

13

­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85.07.06

14

­林防火条例

国务院

1988.03.15

15

­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

1989.12.18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2.03.01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务院

1994.12.01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7.01.01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7.10.01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9.01.01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0.01.29

22

退耕还林条例

国务院

2003.01.20

31

河道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88.06.10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务院

1991.07.02

33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3.08.01

3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8.11.18

3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01.30

36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国务院

2000.05.23

37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09.20

38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6.04.15

39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国务院

1991.05.01

40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国务院

2003.03.01

地方性法规

1

湖南省渔业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88.07.01

2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5.04.27

3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6.06.06

4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7.07.01

5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0.03.31

6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2.03.01

7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3.02.01

8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4.03.01

9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88.10.01

10

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5.06.28

11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0.03.31

12

土地管理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0.03.32

13

湖南省林业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1.03.01

14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4.03.01

15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4.10.01

16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5.10.01

17

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82.03.29

18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4.11.10

19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1.05.01

20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2.01.01

21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4.09.01

22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3.03.01

部门规章

1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业部

1999.07.2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农业部

1999.09.01

3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

1999.12.09

4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农业部

1999.12.09

5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0.06.23

6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0.08.17

7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0.08.17

8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1.02.26

9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农业部

2001.02.26

10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农业部

2001.02.26

11

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

农业部

2001.02.26

12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1.02.26

13

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农业部

2001.02.26

14

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1.12.10

1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03.20

16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03.20

17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2002.04.29

18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07.01

19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07.01

20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07.01

21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农业部

2002.10.01

22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10.31

23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11.25

24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农业部

2002.12.01

25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

农业部

2003.02.01

26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

农业部

2003.02.01

27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农业部

2003.09.01

28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3.09.01

29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农业部

2003.09.01

30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3.10.01

31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4.09.01

32

拖拉­机登记规定

农业部

2004.10.01

33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农业部

2004.10.01

34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4.10.01

35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5.01.01

36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5.05.01

37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5.05.10

38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农业部

2005.11.01

39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5.11.01

40

草种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6.03.01

41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6.06.01

42

­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林业部

1987.09.10

4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

林业部

1991.04.01

44

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业部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

林业部、公安部

1994.03.01

46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林业部

1994.06.30

47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林业部

1996.10.14

48

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0.12.31

49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1.01.04

50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国家林业局

2001.09.24

51

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国家林业局

2002.01.24

52

关于审批主办全国性经­济林产品节(会)活动的暂行规定

国家林业局

2002.11.28

53

全国经­济林、花木之乡命名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2.11.28

54

全国经­济林、花卉示范基地命名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2.11.28

55

关于审批主办全国性经­济林产品节(会)活动的暂行规定

国家林业局

2002.11.28

56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2.12.02

57

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2.04.17

58

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2.08.14

59

林木良种名录

国家林业局

2002.09.29

6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

国家林业局

2003.01.27

61

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

国家林业局

2003.05.30

62

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

2004.06.10

63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5.07.01

64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5.07.20

65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

1995.05.30

66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部

1997.12.21

67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水利部

1997.12.26

68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

2001.07.01

6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部

2002.01.01

7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

2002.12.01

71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水利部

2003.05.01

7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

2003.05.01

73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电力部

1997.05.01

7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

水利部

2003.12.01

75

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水利部

2003.03.24

7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03.01.01

政府规章

1

湖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0.01.01

2

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4.07.26

3

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5.10.09

4

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5.12.26

5

湖南省耕地保养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6.12.28

6

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3.08.01

7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5.08.01

8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85.09.10

9

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0.06.17

10

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6.06.04

11

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7.09.26

12

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8.08.25

13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85.09.10

14

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0.06.17

15

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6.06.04

16

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7.09.26

17

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8.08.25

三、行政执法职权

()行政许可(共60项)

1.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作物、水生植物天然种质资源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条

2.农药广告审查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2)《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作物、水生植物)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4.农药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5.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与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实施)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6.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审核(与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实施)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8.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9.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条

10.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七十六项

11.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2.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13.兽药广告审核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2)《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14.地方畜禽品种认可与新品种鉴定命名审批

法律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1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1)《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16.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

法律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17.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18.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19.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条

20.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21.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

22.林木采伐证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一条

23.木材运输证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五条

24.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25.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第十条

2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27.林区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四条

28.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十四条

29.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四条

30.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

法律依据:《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1.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32.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33.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34.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35.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许可

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36.驯养繁殖或者培植从国外引进的野生动植物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37.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的或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3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3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七十项

40.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七十二项

41.取水许可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4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六十八项

4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六十九项

44.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2)《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4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四条

5)《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八条

46.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47.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2)《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48.江河的(含洞庭湖)故道、旧堤、原­有的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或拆毁审批

法律依据:(1)《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七条

49.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法律依据:(1)《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

50.蓄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六十一项

51.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与土地部门共同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

52.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开发利用许可

法律依据:《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八条

53.大堤或主要间堤上开口许可

法律依据:《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七条

54.洞庭湖蓄洪区安全船、报警设施、救生器具变卖及安全楼台拆除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5.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56.河道管理范围内岸线、水域开发利用规划审批(与土地管理等部门共同实施)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57.总投资50万元以上(库区建设基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

法律依据:《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58.移民资金年度计划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三十三条

59.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规划、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核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九条

60.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大纲核准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十条

()行政处罚(共223项)

1.在限制生产区内生产供人畜食用的农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经营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未建立、保存经营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3.在休药期内使用农药,或者未达到安全间隔期收获、捕捞、采集农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4.未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档案,或者生产档案记录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在蔬菜上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农药致使蔬菜不符合食用安全标准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6.假冒授权农业植物品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7.销售授权的农业植物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8.未经­批准生产、加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9.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0.在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未标明标识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销售的产品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11.­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未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或者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未重新标识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销售的产品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1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未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份的主要原­料名称,或者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未载明和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销售的产品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13.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罚款、收缴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14.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5.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6.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17.未经­检验登记生产、销售复混肥、配方肥、微量元素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土壤调理剂进入农业推广领域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耕地保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8.向耕地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或者城市垃圾、污泥等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耕地保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9.生产、经­营假、劣农作物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0.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农作物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21.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农作物、水生植物种质资源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22.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23.经营的农作物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24.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25.未按规定制作、保存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26.农作物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27.­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28.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29.捕捉或出售青蛙等有益生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30.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用作农用肥料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31.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32.伪造、假冒、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证书和标志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2)《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33.破坏或者侵占农业环境保护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34.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行为造成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35.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作物亲原­种和水生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36.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农作物亲原种和水生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吊销采集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37.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作物亲原­种和水生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作物亲原­种和水生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38.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39.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0.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1.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2.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43.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44.对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45.对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46.侵权人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2)《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

47.发生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后逃逸、破坏和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事实真相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48.将农业机械交给非驾驶员驾驶、操作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9.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或者农业机械号牌、操作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0.不按规定参加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继续驾驶农业机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1.饮酒后驾驶拖拉­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2.拼装或者擅自改装、改型农业机械自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53.无证驾驶农业机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54.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55.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56.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57.销售实行推广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产品未取得推广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58.无证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或者未按照核定的维修等级、范围承揽维修项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59.未取得牌证使用联合收割机以及不按规定接受审验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60.未按规定位置安装农业机械号牌

6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62.使用农业机械作业应当设置而未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安全罩、防火罩

63.未停机或未切断动力清除杂物、排除故障

64.实行牌、证管理的大型农业机械通过人多或者危险地段无专人护行

65.驾驶员驾驶时吸烟、饮食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66.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驾驶员驾驶拖拉­机牵引挂车超过一辆

67.未办理农业机械申请登记、转籍、过户、注销或者驾驶证变更、异动手续

68.转让或者使用已经­报废的农业机械

69.驾驶员使用未经­鉴定检验或鉴定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

70.使用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失效的农业机械

71.驾驶与准驾机型不符的农业机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72.饮酒后驾驶联合收割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同安全监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73.没有取得跨区作业中介资格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74.持假冒联合收割机《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75.联合收割机动转时,驾驶员离开工作岗位

76.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在作业区内躺卧或携带儿童进行作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77.持学习证单独驾驶联合收割机

78.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用联合收割机牵引其他机械

79.联合收割机驾驶室超员乘坐或在联合收割机其他位置乘坐停留与使用操作无关人员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80.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三十二条

81.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

82.销售、推广未依法评审并批准的畜禽品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83.未按照规定的品种、品系、代别和利用年限生产经­营种畜禽

84.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禽系谱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85.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渔获物和渔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

86.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面滩涂荒芜一年的逾期未开发利用的,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87.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苗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

88.擅自向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其他自然水域投放水产苗种

89.养殖可育的杂交个体通过生物工程培育的个体及其后代未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将可育杂交个体通过生物工程培育的可育个体及其后代投放到自然水域或者与自然水域相通的其他水域

90.引进水产苗种不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验产地检疫证明

91.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冒,或者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92.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93.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94.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

95.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96.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及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97.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98.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99.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100.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01.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02.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103.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产品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104.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105.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106.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107.无生产许可证进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生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108.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和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09.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1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11.生产经营停用、禁用、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12.违反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113.使用停用、禁用、淘汰、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禁用药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禁药品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11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

115.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

116.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

117.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

118.生产经营企业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使用违禁药品或者未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造成严重后果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19.经营未取得进口产品登记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120.假冒、仿造、买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登记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或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产品登记证

法律依据:(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21.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22.未取得或者假冒、仿造《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23.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原料、生产过程、成品管理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24.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25.未经批准运输或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

处罚种类:警告、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八条

126.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

127.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四条

128.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

129.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

130.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林木或变卖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131.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132.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133.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木材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134.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135.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136.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137.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138.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39.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140.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木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41.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无正当理由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合

处罚种类:没收木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42.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运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43.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44.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古树名木

法律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

145.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

146.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或者伪造、涂改、销毁山林权属证据,故意制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47.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48.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49.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0.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1.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152.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153.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

七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4.未取得运输证明或超出运输证明范围,运输、邮寄、携带重点保护或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5.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保护的二级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

九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6.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吊销采集证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7.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58.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159.在重要湿地取水或拦截湿地水源,影响湿地保护最低用水需要或截断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联系;或者在候鸟主要栖息地进行危及候鸟生存、繁衍活动,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160.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161.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162.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林木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163.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164.非法收购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

165.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166.未经植物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167.非法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

2)《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168.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违反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

169.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170.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171.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植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172.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173.违反规定引起植物疫情扩散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174.违反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植物及植物产品

法律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175.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176.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177.隐瞒或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178.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粮食,尚不够刑事处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

179.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180.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181.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182.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183.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

184.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5)《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85.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四条

186.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187.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九条

188.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89.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90.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未在指定地点停放或者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指定地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191.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收缴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的河道采砂许可证

法律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192.擅自在防洪大堤或者主要间堤上破堤开口,或者占用、损毁水利结合灭螺工程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193.强行在堤上行驶机动车辆;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碑、界杆、界桩等河道管理标志;损毁或者擅自变卖蓄洪区内安全船、报警设施、救生器具,或者擅自拆除安全楼、安全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194.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或者在堤防上从事垦植、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195.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逾期不清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196.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3)《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197.企业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3)《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198.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或开采零星矿产资源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条

3)《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199.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治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

200.擅自设立、迁移、改级、撤销水文测站,或者未按照规定兴建水文测验报汛设施、设立专用水文站;未整编或者拒不报送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在水文测验河段、测验设施、气象观测场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文测验行为;设计未经­批准,强行修建工程影响水文测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201.伪造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没有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以欺骗­手段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资质证书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02.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

203.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

204.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

205.在库区内围垦,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06.水利水电建设的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二条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2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水利水电建设单位未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208.水利水电建设的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09.水利水电建设的施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210.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1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212.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限期缴纳又逾期不缴纳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

213.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1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15.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216.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217.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218.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19.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指令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20.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资金年度项目计划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四十六条

221.擅自将移民工程用地、移民宅基地用于非移民项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四十七条

222.擅自在淹没线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四十八条

223.拖延搬迁或者拒绝搬迁;按规定标准已获得补偿、补助费,搬迁后擅自返迁;按规定标准获得安置补偿、补助后,无理要求再次补偿、补助或者干扰其他移民搬迁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五十条

()其他行政行为(共33项)

1.农作物商品种子进出口的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2.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立项的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四条

3.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育繁推一体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4.新农药申请田间试验的初审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

5.对在一定区域区内限制使用某些农药的审查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法律依据:《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条

6.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作物、水生植物)采集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7.对收购野生植物的出售、收购审批件及购销合同初审

法律依据:(1)《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8.对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备案

法律依据:《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初审

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六条

10.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的初审

法律依据:(1)《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六条

11.补发、换发拖拉机牌证

法律依据:《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12.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临时行驶号牌的核发

法律依据:《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1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的审核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条

14.新兽药临床试验方案审查

法律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

2)《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九条

15.对进行严重影响水产种质资源的筑坝、建桥、码头建设或者水下爆破、挖砂等作业的初审

法律依据:《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八条

16.水产原、良种审定申请的初审

法律依据:《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第四条

17.对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或者怀卵亲体的申请的批准

法律依据:《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五条

18.对单位和个人向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其他自然水域投放水产苗种的申请的批准

法律依据:《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七条

19.对从境外引进或者向境外输出或者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申请的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0.对本省内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九条

2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四条

22.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法律依据:《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23.出口珍贵树木或其制品、衍生物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

24.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25.在汛期,河道主管机关对河道上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进行的紧急处置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6.对水事纠纷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七条

27.申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的初审

法律依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28.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的处理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提出初步意见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9.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的开发利用规划的初审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30.对河道围垦许可的初审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三条

3)《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5)《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八条

31.对填堵原有城市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洞庭湖区)许可的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

32.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33.移民遗留问题处理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建设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1)《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五条

2)《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主题词行政执法依据  通知                         

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1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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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农林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