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13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8 11:59
作者:徐德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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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办〔2013〕62号
各镇、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管委同意,现就2013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补贴标准进一步明确如下:
1. 进行维修加固改造的,按每户9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 拆除危旧房新建的,按每户1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大通湖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大办〔2013〕55号)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2013年7月17日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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