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1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办法
大办〔2013〕80号
各镇、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大通湖区201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3年10月16日
大通湖区201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办法
为积极开展对我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把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大通湖区201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或部门和社区开发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所从事的公益性服务岗位。
保洁: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从事环卫维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岗位。
保绿: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从事花草树木种植、园林绿化、养护等岗位。
保安: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从事治安巡逻、巡夜打更、门卫传达等岗位。
公共设施养护: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提供居民生活休闲的公用设施看管、维护等岗位。
二、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的认定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为公益性岗位上从业人员。即由政府、部门和街道社区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在本辖区内从事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就业困难(“4050”)人员。
公益性岗位享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报告;
2.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的名册及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
4.工资发放表;
5.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始凭证;
6.其它所需材料(纸质档案与电子文档、受补贴人员的联系电话)。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程序
各镇和区直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收集资料,进行初审,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申报,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部门进行复审后,最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建立台账。
2.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政策,按政策要求以单位申报享受对象。
2.公益性岗位补贴只补到单位,不补到个人;12月20日前资金拨付到位。
3.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不重复享受。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公益性岗位拟享受补贴对象名单必须在当地张榜公布7天以上,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区门户网公示1个月,接受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
区人社部门:0737-5664201
区财政部门:15080745638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