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通湖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工作推进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2 13:25 作者:维民 浏览量:
A+A-

 

 大办发〔201344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工作推进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大通湖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工作推进制度》、《大通湖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评价体系》、《大通湖区2013年“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区委、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

20131121

大通湖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

活动工作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各项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

全区实行“区级领导联镇、部门联点、镇联村(社区)、党员干部联户”的“四联”和“抓指导、抓规范、抓落实、抓发展、抓帮扶、抓稳定”的“六抓”工作制度。

1. 区级领导联系一个镇、一个村(社区)或一个学校(医院)、两个以上规模企业或重大项目。

  2. 区直单位在带队区级领导联系的镇分别确定一个村(社区)或一个学校(医院)、规模以上企业、重大项目作为“三访三化”工作联系点。

  3. 镇班子成员联系村组、学校、医院、规模以上企业、重大项目,直接联系20名党员;区、镇二级原则上不重复联点,区领导和区直单位没有覆盖的,镇要补齐补全,做到“村村(社区)有单位联系”。

  4. 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到单位联系点联系群众5户以上;镇机关和站所党员到联系村(社区)联系群众10户以上;尚未安排党员干部联系的,由村(社区)党支部统筹安排村(社区)党员联系本村(社区)群众,确保“户户有党员联系”。

    二、责任制度

    1. 区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梳理问题、督促指导、查办交办、宣传推介等工作,每半个月收集汇总一次问题,并调度会商,不定期组织督查。

  2. 区级领导负责指导督促联系镇、村(社区)和联系点在本区域内的区直单位的活动开展,每月调度一次,协调问题的落实,帮助联系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帮扶重大项目加快进度,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等。

3. 区直单位结合职能开展活动,抓好联系点上走访、慰问、帮扶、接访、难题化解等工作,指导、督促全区本系统内设科室、二级机构、窗口单位、联系点等开展活动,办理市和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任务。

4. 镇全面负责本镇机关、站所和村(社区)的活动开展,支持配合部门在本区域范围内的活动开展,办理市和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任务,每半月到所联系的村组、医院、学校和党员中座谈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等。

5. 区直机关、村(社区)党员干部负责走访、慰问、帮扶、收集整理问题、政策的宣传解释、问题处置答复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等。

6. 区直单位党组和镇党委,要搞好党员专题培训,提高活动的参与能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保障制度

1.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项活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力量,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镇要整合相关服务工作平台,建立“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工作服务室,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水准。

2. 区直单位确保每个联系点有两名(含)以上工作人员(由一名副科级(含)以上干部带队)驻点开展工作(每月不少于3天)。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拓宽活动的参与面,抓好驻点工作人员(信息联络员除外)的充实和轮换工作,以党支部、党小组、工会等多种活动方式,有序安排单位的每名党员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让活动覆盖联系村的各组各户、各行各业。镇党委要合理调配机关、站所的党员干部力量,既要让每名党员干部能够参与其中,又要让本区域内所有的村组、社区、企业、医院、学校实现全覆盖。镇驻联系点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5天下点联系群众,了解情况。各区直驻点单位要加强与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等基层单位的联系,引导、依托各级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专项活动中的作用。

3.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费用用于活动的组织实施、扶贫帮困、解决问题等;财政部门要安排预算内资金保障活动实施;有项目经费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资立项,科学分配资金项目,为联点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区级层面要统筹整合安排相关项目资金,有计划地解决基层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4. 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深入联系点走访群众中要严格按照作风建设要求,除当天即可往返,无需食宿、用餐外;做到“三个一律不准、三个必须”:一律不准在宾馆、旅馆、酒店等地住宿,必须住宿在联系点上;一律不准在饭店、酒店等地用餐,必须在农户家中用餐且按标准支付餐费;一律不准减少规定动作和程序,必须按活动要求扎实完成工作任务。

    四、监督制度

    1. 强化群众监督。要以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检验标准,全面公开活动的程序,保证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知情权,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2. 强化舆论监督。全区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区门户网站和区电视台要开辟“三访三化”专栏,区“三访三化”办要开办“工作简报”,着重加大对活动开展、问题处置、干部作风等情况的跟踪报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3. 强化督查督导。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带队的区级领导要不定期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规定动作完成、纪律执行、问题解决情况,对发现存有问题、推进力度不大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指导,责令整改。

  4. 强化责任追究。全区各级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规定动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予以扣分,并与干部的使用挂钩。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履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问题解决制度

    1. 构建问题分线解决平台。充分发挥书记区长信箱、区长热线、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大通湖电视台、区群众工作站(区信访办)等平台,多渠道收集民情民意。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收集的民情民意要及时、规范登记,能解决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就地予以解决,并及时整理;不能解决的,提出办理建议,连同已解决的问题上报区“三访三化”办(每月13号、28号上报)。经区“三访三化”办审定后,一般信访问题由区信访办和区“三访三化”办联合以函告相关职能部门的方式督办;其他一般问题由区“三访三化”办以函告相关职能部门的方式督办;重大信访问题由区信访办和区“三访三化”办共同按相关程序办理,其他重大问题由区“三访三化”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与区“三访三化”办联系工作。

2. 构建问题分级解决平台。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问题分级解决。区、镇、村(社区)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接访、下访、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机关、站所联点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党员干部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并及时整理;不能解决的,提出办理建议,连同已解决的问题上报镇“三访三化”办。镇“三访三化”办对机关、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上报的问题,要通过镇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属镇职责范围内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并及时整理;不能解决的,提请片区带队区领导协调解决;确不能解决的,提出办理建议,连同已解决的问题上报区“三访三化”办(每月13号和28号上报)。区直单位针对联系点上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能协调解决的,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并及时整理;不能解决的,提出办理建议,连同已解决的问题上报区“三访三化”办(每月13号和28号)。各镇和区直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与区“三访三化”办联系工作。

3. 构建问题分类解决平台。区“三访三化”办将各镇、区直各单位收集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每月15号和月末),经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属于区直单位或镇办理的,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和镇,对处理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予处理或处理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予以责任追究。重大问题由区委书记每半个月调度会商一次,确定解决方案,并对上半个月安排的相关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确需区级层面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原则上由分管的区级领导牵头调度解决;对属区委管辖的较大问题,原则上由区委专职副书记每半个月调度会商,妥善解决;对属区管委管辖的较大问题,原则上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每半个月调度会商,妥善解决;对重大信访和发展问题,由区委、区管委研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办理建议,提请带队市级领导审核后,再上报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区各级各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的问题,要坚守政策底线,决不能开口子留余地。

 

 

 

 

 

 

 

 

 

 

 

 

 

 

 

 

 

 

 

 

大通湖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

专项活动评价体系

 

类别

项目

名称

序号

评价内容及标准

干部受教育

1

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答复或解决,部门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2

服务对象举报、投诉有效减少。

3

公开承诺的各项内容兑现到位。

4

公开活动的程序和内容,宣扬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让广大的群众知晓活动、参与活动、监督活动。

5

三个一律不准三个必须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6

深入基层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

7

公开驻点工作人员、驻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联络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8

公开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或处置进度。

9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10

村(社区)两委班子战斗力增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提升,群众信任度增加,年轻党员培养力度加大。

11

四位一体新型村级治理模式普遍建立,运行良好。

12

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并依法依规自治。

13

党务村务财务全面公开,工作透明度增强。

群众得实惠

14

城镇、农村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理,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

15

改厕改厨、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村庄美化绿化等工作有计划推进。

16

群众的人均收入逐年提高,居民条件明显改善。

17

加大文化下乡力度,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增进群众的情感交流。

18

群众具有主观幸福感和较强的归属感、安全感。

19

广泛开展扶贫慰问活动,符合低保政策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帮助符合特大病救助的群众申请救助,并适当予以援助。

20

开展助学活动,帮扶寒门学子,确保不出现因贫失学。

21

有针对性的加强困难群众中有劳动能力人员的政策宣传、信息引导和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难题。

22

落实廉租房或危房改造政策,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社会增和谐

23

社会治安良好,纠纷矛盾大幅减少。

24

社会保障得力,妇女、老人、残疾人和未成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5

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村组关系。

26

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等基本道德风尚,居民群众的道德素养不断提高。

公共

服务

方面

27

加强村(居)两委建设,健全基层活动场所,逐步改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8

搞好综合配套和资源整合,基层卫生所、计生站、农家书屋和文化服务等设施逐步建立健全。

社会

管理

方面

29

创新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30

积极倡导乡风文明,杜绝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经济促发展

壮大

集体

经济

方面

31

因地制宜,围绕特色发展产业,打造自有品牌,形成特色产业,发展大户经济,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项目资金等助推集体经济发展。

32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用有效方式盘活集体存量资产。

基础

设施

方面

33

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水利改革发展。

34

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供电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供电可靠性得到充分保证。

35

加强农村信息工程建设,农村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36

居民群众通行顺畅,主要干道实现硬化,并得到及时维护。

 

 

 

 

 

 

 

 

 

 

大通湖区2013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

专项活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考核区内各单位“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根据《益阳市“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考核办法》(益办〔201340号)、《大通湖区2013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大发〔20133号)、《大通湖区开展“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大委〔20135号)文件精神,经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区绩效考核办牵头,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和分类考核的原则,分规定动作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日常抽查情况、创新动作开展情况和驻点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日常抽查以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通报为依据,驻点群众满意度测评共设计了9个问题,采取抽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提交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总分为100分(已纳入区绩效考核;乡镇和有项目建设考核的区直单位占15分,无项目建设考核的区直单位占20分;根据考核得分乘以各单位绩效考核所占分值再除以100分之后所得分值计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80(含)—89分为合格,考核得分60(含)—79分为基本合格,考核得分60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

四、考核要求

各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认真配合好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本考核办法由区“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大通湖区2013年镇“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考核细则

2. 大通湖区2013年区直单位“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考核细则

 

附件1

 

大通湖2013

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考核细则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规定动作

完成情况

34分)

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

 

按区专项活动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

2

 

召开了动员大会,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

2

 

在走访中严格按照作风建设要求,做三个一律不准、三个必须

2

 

镇领导有联系村组、学校和医院,每月下点不少于3天;直接联系党员20名;镇机关驻点党员干部每月下点不少于5天;镇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10名;村(社区)党员联系村(社区)居民群众10名以上,每少一项扣2

10

 

驻点干部11月底前走访完点上在家群众(工作组走访总数),少走访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

 

驻点人员写实民情日记,内容包括接访、下访和走访的具体时间,服务对象姓名、联络方式和反映的具体问题,服务对象以及所在村、社区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意见,资料不全不计分

3

 

将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建立民情档案,制成民情卡片,内容包括具体受理人、联络方式、办结时限和办理评价(卡片有办理评价方能收回),资料不全或缺少办理评价均不计分

3

 

镇、村(社区)设立三访三化宣传栏;村(社区)设立三访三化见箱;村(社区)资料整理,未完成或不全的,每项扣2

6

 

建立活动开展的档案资料,视情况计分

2

 

问题解决

 

30分)

依托本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化解本地范围内的问题,每解决一个一般性问题计1分,以16分为上限;每解决一个重大疑难问题计2分,以8分为上限

24

 

完成市、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问题的化解任务,少完成1个扣2分,扣完为止;无任务的计平均分

6

 

日常抽查

 

5分)

市、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相关资料上交不及时,不完整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

 

创新动作

信息报送

 

16分)

在区级作为典型推介的每次计1分(含督查通报),在市级作为典型推介的每次计2分(含督查通报);在区级发表信息的,每次计1分,在市级(含)以上发表信息的,每次计2分,不重复计分,加至16分为止

16

 

驻点群众

满意度测评

 

15分)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共抽查9个方面的内容,包括群众对活动是否知晓,干群关系是否密切,干部作风是否好转,村容村貌(社区)是否改善,基层组织是否加强,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对当地发展是否有帮助,和谐程度是否提高,困难群众是否得到救助。每个镇抽查村和社区各2个,每个村或社区抽查10名各类群众。每项内容群众不满意或不知晓的扣0.5

15

 

 

 

 

附件2

 

大通湖区2013年区直单位

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考核细则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规定动作

完成情况

25分)

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3

 

按区专项活动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

3

 

在走访中严格按照作风建设要求,做到三个一律不准、三个必须

3

 

驻点干部每月下点不少于3天;单位班子成员和办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10户机关其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5户,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4

 

驻点干部11月底前走访完点上在家群众(工作组总数),少走访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3

 

驻点人员写实民情日记,内容包括接访、下访和走访的具体时间,服务对象姓名、联络方式和反映的具体问题,服务对象以及所在村、社区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意见,资料不全不计分

3

 

将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建立民情档案,制成民情卡片,内容包括具体受理人、联络方式、办结时限和办理评价(卡片有办理评价方能收回),资料不全或缺少办理评价均不计分

3

 

建立活动开展的档案资料,根据情况计分

3

 

问题解决

 

35分)

主动或协调其他部门解决联系点的问题,每解决一个一般性问题计2分,以16分为上限;每解决一个重大疑难问题计5分,以10分为上限

26

 

慰问困难群众(现金和生活物资)。不低于2户和2000元,未完成的不计分

4

 

完成市、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问题的化解任务,少完成1个扣1分,扣完为止。无任务的计平均分

5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日常抽查

情况

5分)

市、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创新动作

开展情况

20分)

在区级作为典型推介的每次计1分(含督查通报),在市级作为典型推介的每次计2分(含督查通报);在区级发表信息的,每次计1分,在市级(含)以上发表信息的,每次计2分,不重复计分,加至20分为止

20

 

驻点群众

满意度

测评情况

15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共抽查9个方面的内容,包括群众对活动是否知晓,干群关系是否密切,干部作风是否好转,村容村貌(社区)是否改善,基层组织是否加强,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对当地发展是否有帮助,和谐程度是否提高,困难群众是否得到救助。每个村或社区抽查10名各类群众。每项内容群众不满意或不知晓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5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                     20131121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