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08:2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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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办〔201825

各镇党委、南湾湖办事处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工委):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的通知》(益办〔2017〕13号)要求,参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和成员调整办法,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新组建的“中共大通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和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根据当前“三农”工作新特点,结合原来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新组建的“中共大通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如下:

1. 研究部署“三农”重大工作;

2.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 研究提出农村农垦重要政策和改革重大措施;

4. 部署推动美丽农村建设工作;

5. 组织“三农”工作重大调研。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国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肖凤南  区委副书记

钟剑波  副区长

成  员:李建良  副处级干部、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义雄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  浩  区委党群部副部长

欧阳文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卓远  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康祥军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局长

周明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  波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局长

易永恒  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向见军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胡耀武  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局长

张  俭  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皮光辉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胡  烨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凌慧  区金融办主任

李  俊  农商银行大通湖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林水务局,由向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编办备案,不再行文。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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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