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办〔2018〕25号
各镇党委、南湾湖办事处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工委):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的通知》(益办〔2017〕13号)要求,参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和成员调整办法,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新组建的“中共大通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和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根据当前“三农”工作新特点,结合原来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新组建的“中共大通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如下:
1. 研究部署“三农”重大工作;
2.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 研究提出农村农垦重要政策和改革重大措施;
4. 部署推动美丽农村建设工作;
5. 组织“三农”工作重大调研。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国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肖凤南 区委副书记
钟剑波 副区长
成 员:李建良 副处级干部、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义雄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 浩 区委党群部副部长
欧阳文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卓远 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康祥军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局长
周明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 波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局长
易永恒 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向见军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胡耀武 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局长
张 俭 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皮光辉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胡 烨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凌慧 区金融办主任
李 俊 农商银行大通湖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林水务局,由向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编办备案,不再行文。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