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大通湖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大政公办发〔2019〕2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大通湖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19年度大通湖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大通湖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度大通湖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区直单位)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考核单位 |
政务公开(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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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公开信息:根据2019年度大通湖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和部门工作职责,在区门户网站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信息,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10分) |
以通报为准,每半年度发布1次,对提出批评的,每次扣3分。 |
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办) |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2019年度大通湖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职责,对重点民生领域信息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三大攻坚战实施情况、“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营商环境优化等情况予以公开和解读,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5分) |
以通报为准,每半年度发布1次,对提出批评的,每次扣2分 |
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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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管信息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5分) |
以通报为准,每半年度发布1次,对提出批评的,每次扣2分 |
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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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不出现因违法违规操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的情况(8分) |
部门因违法违规操作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情形实行“零容忍”,本项分值一次性扣完 |
查看台账资料 |
区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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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公开备案:部门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准确无误,按要求及时报送区政务中心备案(2分) |
数据统计有误扣1分,未及时报送扣1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区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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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考核单位 |
政务服务(50分) |
1、“一站式”服务落实情况: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尽进”(10分) |
出现事项入驻大厅不到位,授权不充分,存在来回跑的情况,根据情形扣分 |
现场查看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 |
2、“马上办”落实情况:符合收件要点要求的,确保100%即来即受;简易事项即来即办率达35%以上;全力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一般受理等候控制在10分钟以内(10分) |
依据事项办理比例进行评分 |
现场查看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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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办”落实情况: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切实提升“全程网办”水平(10分) |
依据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进行评分 |
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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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近办”落实情况:着力推动放权赋权、事权下沉,推进区镇村三级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区域通办(10分) |
每出现1个“应放而未放权”事项扣2分 |
查看资料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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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次办”落实情况: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完善办事指南,深化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站服务、联合办理、限时办结(10分) |
办理指南环节不标准、申报材料不精简、办理承诺时限压缩不到位、费用不按标准的,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看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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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考核单位 |
行政权力公开运行(10分) |
1、及时妥善回应、处置公众关注热点或重点舆情(3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
2、梳理、公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目录、公开办事指南(4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网站、文件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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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及时公布取消、调整收费项目标准及行政审批项目(3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网站、文件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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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10分) |
1、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定(10分) |
凡出现1次落实不到位不计分 |
日常督查 |
区政务中心 |
加分项 (5分) |
年内完成12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面的工作信息报送(报送至区政务公开办),按要求完成区政务公开办的约稿任务,加2分;所报信息被省、市政务公开交流内刊采用的每次加1分;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采用,每次加0.5分;积极派工作人员到区政务公开办跟班学习,每次加1分。 |
2019年度大通湖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镇、办事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考核单位 |
政务公开 (40分) |
1. 在区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单位动态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分) |
以通报为准,每半年度发布1次,对提出批评的,每次扣3分 |
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办) |
2. 在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含镇领导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站办所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且内容更新及时(5分) |
无公开栏或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计分;内容每少1项扣1分 |
现场查看 |
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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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指导督促所辖村(社区)及时搞好村(居)务公开(15分) |
无村务公开栏或更新不及时不计分 |
现场抽查 |
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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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60) |
4. 镇级政务大厅建设: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整合纳入大厅,实行“集中化办公”“窗口式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融合发展;主动承接下放审批服务事项 ;探索推动民生类服务事项(如水、电、燃气等)进驻服务大厅(30分) |
基本设施缺乏的,每项扣2分;服务事项入驻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其它依情形评分 |
现场查看 |
区政务中心 |
5.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设施齐备,人员力量到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要;健全完善审批服务帮代办机制;发挥“益村”平台作用,形成“就近办”服务体系(30分) |
基本设施缺乏的,每项扣2分;人员力量保障不到位的,扣10分;没有落实帮代办制度或没有实际运行的,扣5分;“益村”平台作用发挥不够的,扣10分 |
现场抽查 |
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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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5分) |
年内完成12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面的工作信息报送(报送至区政务公开办),按要求完成区政务公开办的约稿任务,加2分;所报信息被省、市政务公开交流内刊采用的每次加1分;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采用,每次加0.5分;积极派工作人员到区政务公开办跟班学习,每次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