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大通湖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暂行)》和《大通湖区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和驻区各单位、区大发集团:
《大通湖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大通湖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暂行)》和《大通湖区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区委、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9月17日
大办发〔2019〕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