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更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9 15:1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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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产,对大通湖区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形成了《大通湖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现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必要性、工作开展概况和基准地价成果及主要变化等内容进行简要解读如下:

一、基准地价名词解释

基准地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第3.3条规定: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更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第7.9条第一款规定:基准地价更新是指在土地定级或均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利用市场交易、土地收益或地价指数等相关资料全面或局部调整基准地价的过程。

二、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

基准地价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确定土地价格、征收土地价款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大通湖区大力加强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省道S217通车,益南高速连接线正在建设,大通湖生态公园的建成使用及老三运河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正在提升各建制镇城镇建设品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建设的稳步推进,使得整个区域内的城镇土地利用格局及地价水平发生了新的变化,原有的基准地价相关成果已无法充分体现土地市场价格水平,不能充分反映土地实际价值。

三、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开展概况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湖南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验收办法(试行)》(湘国土资办发〔2015〕196号)文件和规程要求。技术单位通过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并严格依据技术规程和工作流程,先后经过资料收集和整理、外业调查、技术成果的编制、征求内部意见、召开听证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政府常务会审查多个环节2023年1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2024129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同意公布实施大通湖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对调整后的大通湖区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

四、基准地价成果及主要变化

)更新范围的变化

本轮大通湖区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以《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未来三年可能进行国有土地出让的区域。按照城镇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规程要求和实际情况,最终选用《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为基础,往北拓展至广源路,往南拓展至城南路,在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全部覆盖的前提下予以一定的扩展。

(二)提升重点片区级别

从基准地价级别范围上比较,一级范围主要因大通湖生态公园和盛世花都小

区的建成和使用,将其地块由原来二级用地提升至一级用地;二级范围主要因益

南高速连接线影响,大通湖大道将成为主要进出城道路,将大通湖大道枫杨路至

环城路沿线提升至二级用地;三级范围主要因老三运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将 老三运河至育才路地块由原来四级提升至三级用地。

(三)适当提高基准地价

相对于2017年基准地价,本次各用途各级别都有一定程度上浮,商服用地涨幅18.71%至33.64%,住宅用地涨幅17.71%至22.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二类及分别平均提高22.94%、15.85%、17.67%。商服用地楼面地价平均提高6.94%,住宅用地平均提高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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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