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 关于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医院2015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关于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医院2015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大审公开〔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9月19日至11月21日,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对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区人民医院)2015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人民医院系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主要从事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设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6个,医辅科室5个,行管后勤科室7个;现有医护人员168人,其中高级专业人员13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1多人,编制床位200床(拥有床位280张);院财务由财务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执行《医院会计制度》。
2015年至2017年,区人民医院收入合计19,847.96万元,支出合计19,606.63万元,收支结余241.33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至2017年,区人民医院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拓展医疗业务,依法组织收入,医疗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强化成本控制,实施有效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考评,保证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财务核算体系健全,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存在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药品、耗材违规加价、医疗服务违规收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政策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 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⒉ 违规实行科室业务外包及与其他组织合作开展诊疗业务。
⒊ 采购医疗设备及检验服务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959,782.50元。
⒋ 违规回购医疗设备器械208,000元。
⒌ 违规改变救护车辆用途。
(二)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 违规收取钠石灰费用31,314.50元。
⒉ 药品、耗材违规加价2,089,219.69元。
⒊ 医疗服务违规收费438,187.89元。
⒋ 违规列报费用43,595.98元。
(三)财务核算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 未列固定资产62,000元。
⒉ 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49,042,494.28元。
⒊ 超标准计提医疗风险基金4,714,833.40元。
⒋ 违规提取修购基金22,450,105.64元。
⒌ 大额现金支付454,408元。
⒍ 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545,887.33元。
⒎ 账务处理不规范。
⒏ 违反合同规定将应付给单位款项支付到个人459,382.50元。
⒐ 原始凭证不合规。
(四)信息系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 数据安全存在风险。
⒉ 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业务数据表部份收费项目编码不规范。
⒊ 信息系统存在较严重运维风险,数据输入管理欠缺。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 挤占挪用公卫资金604,383元。
⒉ 违规使用公卫资金312,120元。
对上述问题,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区人民医院组织进行了整改,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