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大通湖区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0:5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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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我区始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我区河长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和规范化河长制基础工作

我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出台《大通湖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大通湖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等13个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会议共7次,开展河湖长巡河2202次,巡河台账规范,巡河记录和图片齐全。处理河湖问题42个,上级交办问题8个,均已按“一单四制”要求完成整改销号并通过验收。开展联合督查及暗访督查7次,制作了河湖问题专题影片;调整区、镇、村三级河(湖)长人员名单并设立了检察长,更新和完善河长制公示牌202块,多次开展宣传和志愿者活动。

(二)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废”和“清四乱”工作

截止11月22日,全区累计打捞水葫芦共计317.25公里,约7822.3吨水葫芦等漂浮物被打捞上岸,投入3161人次,使用船只、挖机、除草机等设备445条(台),共计投入资金119.03万元;拆除四乱建筑物8处,将“清四乱”工作与河长巡河相结合,及时发现制止。

(三)积极完成河长制重点工作

1. 一河(湖)一策的编制和实施。今年我区完成3条区级河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协助市级做好其他河流信息收集及编制工作,督促镇、村及时更新和完善“一河一档”信息。

2. 严厉打击非法航行、非法捕捞等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开展禁航禁捕日常巡查3776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616人次,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和专项行动218次,收缴和销毁渔具1150副,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立案9起,行政处罚3起,司法移送6起,提起生态补偿3起,成功破获非法捕捞团伙案1起,极大震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禁捕水域违法违规现象大大降低。

(四)推进省7号总河长令相关工作

根据《湖南省第7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的决定》《湖南省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方案》《益阳市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方案》精神,制定了《大通湖区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方案》,完成了主要河湖排污口(含排渍口)摸排,建立“一口一档”。

(五)持续落实省6号总河长令

1. 农药化肥减量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全区农药化肥减量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41.19万亩、绿肥种植6.55万亩、统防统治22万亩、绿色防控20万亩。不断强化稻虾养殖尾水管控力度,制定了《大通湖区2021年稻虾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大通湖区稻虾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方案》,按照“三池两坝”技术规程,实施千山红镇、河坝镇尾水治理工程,现实了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养殖产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2. 污水处理全覆盖。各镇及工业园区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工业园区已实现雨污分流,园区企业均达到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网排放标准。

3. 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各镇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一桶一池一袋”行动,着重打造一个垃圾分类示范村。深入开展农户庭院“六个一”整治,以S307主要交通干道线5个村为牵头试点单位,实行连片打造示范。2021年已完成全区2302户无害化厕所提质提标,5座公厕改造任务和7处集中管网处理任务。

4. 加大对大通湖湖体水生动植物恢复和生态系统调控。在武汉大学技术团队科学指导,2021年已恢复挺水植被、浮叶植物、沉水植物达4.4万亩;投放白鲢鱼苗51.68万斤,螺、河蚌等14.1万斤。

5. 实施引水济湖,建设河湖连通工程。完成沿湖5处涵闸改造,实现双向止水。金盆河节制闸、大新河节制闸全市率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钢筋制安,进展顺利。制定了《大通湖区电排调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镇主体责任,加强临湖电排口、涵闸管控。

6. 深入推进禁磷行动。定期开展辖区内洗涤用品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检查洗涤用品销售与使用单位121家,检查各类产品约350个,均有无磷标志。委托第三方完成洗涤用品抽检23批次。立案查处1起销售过期洗涤用品案。

7. 大通湖水质持续向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每月通报的国控点水质监测数据,大通湖国控断面2021年10月水质为Ⅲ类。预计元至11月和今年全年水质整体可实现Ⅳ类,完成水质持续向好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河湖治理无专项资金。我区建立河长制以来,积极推进河湖清废工作,但全区打捞水葫芦和河湖垃圾治理的资金一直是由地方财政支出,缺少专项资金的支持。

2. 跨区县河流,河道共管不到位。我区多条河流处于与沅江、南县共管,存在上下游、左右岸河道管护责任不明确,协调机制不顺畅。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各级河(湖)长政治站位,严守《大通湖区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施办法》,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加大河(湖)巡查力度,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治。建立河湖任务清单,不折不扣履职尽责。

(二)强化基础工作。一是科学把握时间节点和水葫芦的生长周期,提前部署安排,抓早抓小,加大水葫芦打捞力度,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二是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效果。三是抓好省7号总河长令工作落实,做好入河(湖)排污口管控。

(三)纵深推进大通湖综合治理。认真贯彻省第6号总河长令的要求,落实“退养、截污、疏浚、增绿、活水”十字方针,加大大通湖整治力度,重点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洞庭湖北部补水二期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植被修复等工作,实现水质持续提升。

专此报告。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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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