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2022年,我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大通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政职责,高度重视学法用法
(一)学法用法职责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上级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且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与全区重点企业结对子,常态化为企业提供环境管理方面的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综合管理能力。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主动公示执法主体。通过官网主动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局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2022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办理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益阳市大通湖区蓉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不及时提交辐射报告案2件,发出责改文书2份,处罚预告知文书2份,处罚决定书2份,共处罚39.5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件。与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督促企业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资金2.1875万元。
(三)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通过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环境执法合力。
(四)严把执法关。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作为行政处罚
文书审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政,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授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环境法治氛围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和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社会法治体系建设,促进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形成。
(一)加强法治宣传。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弘扬宪法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普及。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通过悬挂横幅、危险废物管理和排污许可后执行培训班、环保宣传进企业等形式进行普法,提升公众、企业等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充分展示大通湖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新举措、新亮点和新成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核心,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大通湖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