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法治大通湖”建设这一主题,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抓实政治引领,法治思想整体提升。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区委会议、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专题会议,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10余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委书记、区长均就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年终述职,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抓牢法治建设,政府职能规范履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归集,全区共归集各类政务服务办件51.72万件,同比增长82.82%。共接收各类评价51.83万条,其中主动评价量51.72万条,主动评价率99.63%,好评率100%。三季度“好差评”考核评分97.78分,全市区县市排名第一。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区18个成员单位全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的制定、上传、公示。 各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31个,其中联合检查57个;启动任务131个,已完成131个,公示率100%。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和办事时效,法定提速率提升至99.85%,承诺压缩率提升至82.31%。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做到“事进人进权进”,进一步归并事项归集,事项进驻率96.23%。
(三)抓细制度落实,行政决策科学高效。一是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定《大通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大通湖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文件,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依法规范发展。二是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2023年共审查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及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3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10件。
(四)抓严依法行政,保障执法公正文明。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两证”换核发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计发放行政执法证265份、行政执法监督证1份。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10个执法部门均制定了本部门分类检查事项目录,梳理行政检查事项142项,其中一般检查事项122项、重点检查事项20项;各行政执法单位遵照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涉企案件90件,其中不予处罚5件,从轻处罚33件、减轻处罚52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随机抽取主要执法部门以及乡镇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二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建立了“两法衔接”联系工作机制,全区共录入案件112件,其中行政执法案件108件,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检察机关审核行政案件108件,查阅涉嫌犯罪案件4件。
(五)抓深改革创新,司法质效全面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公开,2023年以来开展庭审直播25件次,观看人数达3000余人次;充分利用“一站式建设”成果,通过智慧法院平台,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125件、网上开庭48次。二是持续强化司法活动监督。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件,法律帮助案件179件。
(六)抓好法治宣传,法治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常态化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了“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60余场次,普及人数达5000余人次,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二是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印发《关于举办2023年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的通知》,各司法所邀请“一镇一审判团队”举办法治讲座,培养“法律明白人”30余人。三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35件,调解成功712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1件,村(社区)调委会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54件,镇调委会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0件,行业性专业性和其他调委会调解案件361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级各部门单位围绕法治大通湖建设目标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各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明显差距,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思考不深,缺乏务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工作效果不明显。二是个别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虽然我区已经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听证办法,但仍有部分单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存在征求意见不充分、听证程序不规范、提交集体决定前未经法制审核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实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