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关于颜建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3 17:19 信息来源:区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镇(渔场)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

区委决定:

颜建波同志任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书记;

徐伟业同志任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成员;

免去刘建芳同志的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洪波同志的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成员职务。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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