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烂泥湖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编号:HNZPYY-1496)已由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投标领导小组以大发改招核[2014]27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大通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烂泥湖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烂泥湖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约68.39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预算施工费为156.98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为149.06万元,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烂泥湖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包含该项目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等级要求:达到《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2014年9月15日公布的名单为准)。
3.3项目负责人应为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在最新一期更新备案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以2014年9月15日公布的名单为准),且须持有湖南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现场项目部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3.6入围报名资格的施工单位须在报名时将法人承诺函、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项目经理证押至业主单位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市电力局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8)法人承诺函(样本见附件1)(9)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件2);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注册建造师证、B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相一致。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附件1、2,附件2中标注为*的为投标单位必填项目。
5. 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4年09月26日17点(北京时间)前交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上(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单上注明“千山红镇土整+拟任项目经理姓名”), 未注明的保证金没被受理,则投标人报名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开标会签到顺序及“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市大通湖支行
开户户名: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账 号:1849290104000506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0月 14日 09:00 分;递交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大通湖区信息网上发布。
9.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当地纪检监察和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549765408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芳 电 话:0737-4236691 13973737226
监督单位:大通湖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1:法人承诺函
附件2:报名审查表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大通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公室(业主名称):
我作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烂泥湖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报名时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大通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公室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烂泥湖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报名审查表
招标编号:HNZPYY-1496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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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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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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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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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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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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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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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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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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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名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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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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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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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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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公布(以2014年8月30日公布的名单为准)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名单”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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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应为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最新公布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以2014年8月30日公布的名单为准),具备建造师证及B证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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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人员要求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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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要求 |
介绍信: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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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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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承诺函 |
格式和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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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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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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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料 : |
招标文件、图纸和合理价的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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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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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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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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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有*号的为投标单位必填项,其余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