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通湖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3 17:08 作者:王化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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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2015年大通湖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财政厅以湘环函[2015]417号文、益阳市大通湖区发改局以大发改招核[2015]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5年大通湖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境内

    2.3 投资金额:北洲子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约680万元,北洲子镇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约650万元,河坝镇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约650万元,河坝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湘大、德民、爱清、明山、李唯猪场)约150万元,金盆镇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约50万元,金盆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李应辉猪场)约30万元,金盆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约450万元,千山红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约500万元,千山红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欧龙、建辉、民和猪场)约90万元,河坝镇老三运河河道疏竣工程约900万元,千山红镇五七运河河道疏竣工程约760万元。总设计费用上限为112.50万元.

    2.4质量标准:达到实施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依据经评审批准后的《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函》里的11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等。

项目名称

设计费上限值

北洲子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112.5万元

北洲子镇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

河坝镇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

河坝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湘大、德民、爱清、明山、李唯猪场)

金盆镇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

金盆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李应辉猪场)

金盆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千山红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

千山红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欧龙、建辉、民和猪场)

河坝镇老三运河河道疏竣工程

千山红镇五七运河河道疏竣工程

    2.6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设计完成,并负责项目施工时的设计交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证书)处于有效期,信誉较好;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设计业绩。

    3.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近三年所设计的工程无因设计因素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工商年检有效的设计企业;

    3.5主持设计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及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节假日休息,下同),投标人需派委托代理人凭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人二代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资料验原件。(其中①、②留原件,③④⑤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大通湖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3874310799。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诉与处理

    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9.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549705678      

    招标代理: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李工  黄工

    电    话:18273775088  1354970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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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