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大发改招核【20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
2.3 建设规模:益阳市大通湖区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水改旱200亩,养鱼灭螺200亩;总投资约101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介绍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2015年7-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3 月 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请从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 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技术资料每套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参加报名、开标会的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3日0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2747592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腾
电 话:182305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