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小西港村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15 10:42 作者:王化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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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小西港村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大发改[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大通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小西港村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KL-2016JS-06

    2.3建设规模: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67.7公顷 

    2.4工程施工费:249.16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包含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3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其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报名时,需确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为北京时间2016年3月8日下午2:00)。

    账户名称:开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简称:益阳农商行资源分理处)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联系电话:0737-6356765

    联 系人 :刘灿灿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千山红镇小西港村土整项目”。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600元/套,图纸及资料费400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2)参与现场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

  (8)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10)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11)填写并盖章完整的投标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件1)。

  (12)法人承诺函(附件2)

    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其中第(3)和(6)项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第(4)、(5)项为二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二证合一的资质证书。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建造师注册证在报名时留存至代理公司。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8日下午2:00,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2、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单位:大通湖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6073770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37-4215668

    联  系  人:赵立云 

    座    机:07374215668

    说明:1、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开标时第一轮抽取程序中的先后顺序。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批次“大通湖区河坝镇河众等三个村旱改水项目”的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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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