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河坝镇中心幼儿园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7 09:39 作者:王化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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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河坝镇中心幼儿园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大发改招核【2016】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中心幼儿园;

    2.2 建设规模:包括原有围墙拆除、新建通透式围墙、院内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人行板道、铺设广场砖、新建树池、院场内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99.94万元。

    2.3 计划工期:3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信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人员配备,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具有公司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9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6.2  报名证件及资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及资料参加报名(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及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通湖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投诉与处理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0.7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135084502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康      电话:0737278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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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