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承办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0 18:4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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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益阳市大通湖区基本医疗保险所的委托,对大通湖区承办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大财采计【2017】0301号)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通湖区承办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预算:11.3535万元

    四、服务期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委托经办期限为一年(根据湘政办发[2015]92号文件要求,一年期内合作双方均如实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全市统一调整的实施办法续签第二年合同),如2018年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按上级政策予以执行。

    五、招标内容: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内承办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业务,承担相应的服务及理赔。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6.1.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

    6.1.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6.1.3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6.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6.2.1投标人须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取得健康保险业务资质经营许可证。

    6.2.2投标人可以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商业保险公司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其省级公司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住院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并承诺提供相关支持(提供省级公司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承诺函原件)。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30至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质到益阳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

    (3)上述6.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兹定于2017年4月25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在益阳市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09会议室(开标地址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益阳市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潘尧

    电话:18273758394      

    代理机构: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37-422088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A座13楼 

    监督机构:大通湖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欧清明

    电话:0737-566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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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