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南高速大通湖互通至河坝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0 11:5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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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南高速大通湖互通至河坝公路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6】8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省补助占20%,地方自筹占80%,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益南高速大通湖互通至河坝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南县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益南高速大通湖互通出口,跨双丰渠后与S221(原S202桩号K117+440)相交后,延伸至大莲湖渔场,经原南湾湖哨所处与S221(原S202桩号K112+400)顺接,沿S221经大通湖大桥至老河口,顺接规划中的大通湖大道,跨友谊路后沿S221止于规划中的环城北路与S221(原S202桩号K91+800)相交处。路线全长30.893公里,其中南县段约2.31公里,大通湖段约28.583公里,老路加宽路段9.77KM,加铺面层路段1.164KM,完全利用老路2.636KM,新建路段17.323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其中K19+100~K20+250段为60km/h),路基宽21.5m,路面宽18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执行。项目总投资约61376.08万元。

2.4工期要求: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5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交叉、公路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3 个标段,代号分别为A、B、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在近5年内(2012年04月至2017年04月)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和一座大桥施工业绩(大桥施工业绩可单独提供,也可包含在公路施工业绩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建造师要求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以上主要人员需具有在本单位1年以上社保(2016年1月-2016年12月)。

3.3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或最近一年内在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两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持下述资料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资料包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益阳大通湖区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5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监察局驻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科。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项目的特点、施工的难度、招标人的需要,报名前具体情况请与招标人联系了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88号

邮 编:41320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春华15873705299

电话(传真):0737-566151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邮编:410004                QQ邮箱:37512918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祥18907379599      汪洋(招标师)

电话(传真):0731-844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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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