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社会生态停车坪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10:5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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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大通湖区社会生态停车坪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ZPYY-2017-1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区社会生态停车坪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大财采计【2017】0508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大通湖区社会生态停车坪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58258.46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书;

2.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本地(大通湖)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采购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2:30至17:3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南县沿湖路24栋二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套,其他资料收取工本费(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2、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谈判响应文件同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6 1314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一次性通过基本帐户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以转账、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帐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户 名: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

(进账时须进账单“款项来源”注明)

联 系 人:刘灿灿          联系电话 0737-6356765

投标人自行查询并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到帐事宜,收据由代理公司统一在交易中心领取并办理退还手续。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60737335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7-5223331

地 址:南县沿湖路24栋二楼

 

监督机构:大通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737-566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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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