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4 14:3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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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湖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经由大发改招核【2017】9号文件批准实施。由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大通湖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

    3、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4、招标金额: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753.78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暂定工期为2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具体见规划设

计要求)。

    7、招标范围:河坝镇中学、千山红镇小西港学校、河坝镇河心洲完小、河坝镇农乐

完小、河坝镇老河口学校、河坝镇芸洲完小共六所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元)

合计(元)

一标段

河坝镇中学教师周转房

益阳市大通湖区

2083284.70

3840957.02

千山红镇小西港学校教师周转房

878836.16

河坝镇河心洲完小教师周转房

878836.16

二标段

河坝镇农乐完小教师周转房

益阳市大通湖区

1057724.90

3696936.36

河坝镇老河口学校教师周转房

1581486.56

河坝镇芸洲完小教师周转房

1057724.9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能体现正常年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没有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依法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或二证合一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被建设部门吊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处于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无在建项目。如出现建设厅审核证件或继续注册而颁发的临时执业建造师需湖南省建设厅开出合格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厅公章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地址。

    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满足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应具有上岗证,且无在建项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重复投标。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本地(大通湖)成立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与公告中招标人联系,获取相关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为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人民币70000.00元),二标段为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人民币7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确认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一标段为GC20170098,二标段为GC20170099(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被委托人需为本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5、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72小时前(北京时间)打入指定帐户。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6月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采用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保证金到帐120家以上,开标地点变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通知,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按“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7-5661595。

    九、投诉与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法定的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招标人: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

    联系人:杨占芳              电  话:139737320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春晓路

    联系人:李子杰        电  话:137620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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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