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王家湖美丽乡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4 11:4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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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王家湖美丽乡村公路工程已由益阳市大通湖发展改革和财政局以大发改招核[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王家湖美丽乡村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大通湖河坝镇;

2.3规    模: 本项目属大通湖王家湖美丽乡村建设一部分,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境内,路基宽10m,路线全长872米,设计速度40km/h,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涵洞、及附属工程,总投资为561.95万元;

2.4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王家湖美丽乡村公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涵洞及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本次招标金额为561.95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 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满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 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 1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建项目,省内企业以开标当日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全部拒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09: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GC20170147(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5.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4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8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8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1037146150)。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和益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本地(大通湖区)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8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与公告中招标人联系,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三楼签署本项目承诺书(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 15869779848),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署本项目承诺书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参加开标人员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持授权书或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仪式。(如不能按要求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益阳市大通湖区门户网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7-566159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以调整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但是在调整人员前需向招标人书面报告并将书面报告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调整人员需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调整的人员须在开标前重新申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原件;

10.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和益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大通湖)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采购人办理工程款结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         

联 系 人:臧先生          

电    话: 158697798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帅先生   

电        话:15080740271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邮        箱:10371461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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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