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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15:37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湘应急函﹝2019﹞51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应急救援资源现状和分布情况,完善应急救援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技术、物资一张图,提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

  此次应急资源普查,主要包括应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综合、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避难场所(应急安置点)、医疗卫生资源、交通设施、运输资源、重点防护目标等。

  (一)综合救援力量

  1.消防救援队:支队、大队、中队和消防站队(街道、社区和企业);

  2.森林消防队:支队、大队、中队和森林消防站队(街道、社区)。

  (二)专业救援力量

  1.矿山救援力量:煤矿、非煤矿山及其他矿山救援专业力量。

  2.危化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基地)、油气田及其他危化救援力量。

  3.防汛抗旱救援力量:专业防汛抗旱、抢险(含专职、兼职)、民兵预备役等救援力量。

  4.森林防灭火救援力量:以基层政府和行业为主建立的救援力量。

  5.航空救援力量:森林、消防、医疗和其他航空等救援力量。

  6.行业、企业救援力量:以行业为主和依托企业建立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施工、工程抢险、水上、公路和工程机械等救援力量。

  7.通信保障力量:以县市区为单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众通信网、公用应急通信网、各种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和应急通信保障力量。

  8.其他专业救援队伍。

  (三)社会救援力量

  在工商、民政等部门注册的救援组织,以隧道施工、工程抢险、水上搜救、公(铁)路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旅游、企业应急救援、志愿者救援以及其他社会救援等力量。

  (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保障物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由政府、部门、企业储备的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救灾等应急救援装备和生活物资。

  (五)重点防护目标

  以县市区为单元,本行政区域内的党政军机关、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广播机构、金融机构、其他重要部位等。

  二、普查重点内容

  1.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名称、驻地位置、值班室及负责人联系电话、专业特长、队伍主要装备设施等情况。

  2.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主要包括储备单位(企业)、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情况。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准备工作,应急准备工作的关键在于应急资源掌握的精准度,因此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得力班子和人员,精细调查摸底,按照要求填报和上报。为方便统一调度,各市州请于2019515日前将此次负责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统计工作责任部门和联系人报省厅救援预案处。

  2.严密组织,确保质量。各市州和县应急(安监)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在2018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分类逐一填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资源现状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基本情况,同附救援队伍的简介(300字以内),并确保收集信息真实可靠。此次普查原则上以市州为单位组织,以县市区为单元统计,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资源的普查统计、网上填写及附表的填报工作;有关信息、数据统计原则上以2019431日为截止日期。省属国有企业(单位)的应急救援资源情况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普查及填报。

  3.要方法正确,要务实高效。此次普查采取网上填报和统计报表相结合,集中普查时间为40天。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要在完成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将应急救援资源情况汇总成册;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辖区内应急救援资源情况的汇总,形成区域应急资源材料。网上填报时,登录湖南应急管理电子政务系统进入湖南安全监管与应急指挥平台进入综合业务进入应急资源库进入救援队伍模块。一是新增救援力量,点击新增进行填报;二是对原有救援力量进行修改,点击编辑后进行修改。610日前完成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的网上填报、附表(含电子文档)上报工作;615日前,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省厅将于6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网上集中部署工作。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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