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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大通湖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21:45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大应急发〔2019〕5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大通湖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股室、各镇安监站、执法大队:

现将《大通湖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大通湖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巩固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根据《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益应急发〔2019〕30号)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自身职能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履行应急管理部门法定监管职能,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非法加油站(点)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前期清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档案专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纠正发证瑕疵和不当行为,严把安全经营准入门槛,有效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原则:依据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在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具体要求:各级应急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执法,重点督查。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涉及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点任务

(一)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所有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工矿商贸企业储存使用成品油设施、阻隔防爆式撬装加油装置等底数,建档立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依照法定职责和分工,对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或协助查处)以下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

1.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煤油、柴油(每批次闭杯闪点均在60度以上的柴油除外,下同)的建设项目,依法应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却未办理的;

2.使用流动加油车加注汽油、柴油并伴随着直接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

3.成品油经营企业未取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4.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仍储存、使用或加注危险化学品汽油、煤油、柴油的;

5.利用隐瞒或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汽油、柴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

(三)依据许可权限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发证瑕疵和不当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1月30日)。在2019年11月30日前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和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分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31日)。逐一核查摸排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依据许可权限,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存在瑕疵和问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应急管理部门法定职权内依法严肃查处非法企业和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2020年2月1日—2月5日)。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应急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国军任组长,安监股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监股,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在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区科工局牵头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二)切实依法履职。严格把握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专项行动。对于属于其他有关部门管辖的问题,要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移送并作好移送记录工作。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及市局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汇报专项行动中重点难点问题。要作好协同配合工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积极配合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保持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引导,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宣传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相关政策法规和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成品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经营。

请各镇安监站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2月5日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分别报区应急局安监股(联系人:涂征,联系电话:13549745058;邮箱: 221662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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