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应急发〔2023〕6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产业开发区,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区局制定了《全区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全区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市、区委会办公室和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结合“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和省、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工贸行业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管控,重大火灾隐患滚动销号,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工贸行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工贸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工贸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库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为员工住宿临时设置的与厂房、库房等合用的“三合一”场所,改变使用性质、违规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停用以及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等等。
(一)违规动火动焊、冒险施工。规范动火动焊作业,做到动火审批、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易燃可燃物清理、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专人安全看护“六落实”。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装饰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设备用房、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生产与宿舍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七)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组织全员岗位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时间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5月10日)。各镇、南湾湖办事处、产业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时限、措施、资金、责任人、预案等要求,并及时开展自改,对难于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企业自查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安监股。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0日-6月3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联合检查等形式,把工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列入重要检查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一家一家过“筛子”,对隐患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按照“隐患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要积极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业务支持和指导。
(三)验收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对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或抽查验收,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在力量配备、现场检查、日常调度上统一安排,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展开。
(二)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建立问题隐患台帐,严格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抄送给消防救援机构,由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问题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现实危险性大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全面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防范、应对安全事故知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予以公开曝光,促使责任单位尽快整改。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区应急局举报电话:0737-5666106),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供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自5月份起,各镇、南湾湖办事处、产业开发区于每月29日前报送附件2.3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并于7月底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