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1第0039号)
发布时间:2021-10-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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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周雄燕)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文化路东路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各一本,土地证号:010736834号,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居住,土地面积:53.7m2。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区字第00036288号,建筑面积:106号:43.44m2,,203号:97.73m2。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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