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声明(2022第0013号)
发布时间:2022-05-13 14:59
作者:
浏览量:
A+A-
权利人:胡立君,不动产权证号:湘(2020)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7046号,坐落于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权利性质:批准划拨/自建房,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宗地面积:98.09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2.97平方米。经村镇两级申请胡立君户口不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内,不具备登记发证的条件,现申明此证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