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5-23 15:3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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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开展防返贫监测、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改进和加强乡村治理,积极争取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的落地,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增收,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篇章。

二、主要目标

通过四年努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并走在省、市前列;通过打造示范样板,使全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跃上新台阶;总体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局面。到2025年,我区现代农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品质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大湖水质持续向好,重点打造乡村韵味十足、特色鲜明的1个特色镇、4个示范片、4个示范村,50%的乡村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

重点任务

(一)坚守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两不愁 三保障”成果。持续跟踪脱贫、脱贫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财政局、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镇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指导相关行业部门、镇村用好用活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引导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行业单位、各镇

继续劳动力稳岗就业行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规范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强化帮扶车间作用,科学确定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数量或比重,深入实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牵头单位:区民政人社局;责任单位:所有行业单位、各镇

加强低收入人保障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确保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民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乡村建设

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卫生保洁的保障机制,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巩固拓展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试点示范成果,打造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升级版和一批美丽屋场,实现全覆盖;推动“厕所革命”,全面完成户用厕所改造,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完成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城镇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三沿六区”坟墓迁移治理专项行动,对主干道、主河道可视范围内的旧坟,住宅区、城镇规划区内和其他零星旧坟迁移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对其他区域旧坟,拆除坟墓上构造物平整坟堆后按标准改建成卧式墓碑,并在四周植树绿化。(牵头单位:区农居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加快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省、市、区“三级同创”,花四年时间将大通湖区27个行政村全覆盖打造成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

持续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管,保障饮水安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体系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和综合防治,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确保化肥、农药使用不增加全面推行有机肥、绿色防控技术和统防统治措施,恢复绿肥种植面积,全面禁止江河、湖泊等开放性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安全设施、农村道路系统等交通建设,着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乡村振兴”,5G网络基本覆盖;健全农村寄递服务体系,确保27个行政村村级快递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科工局)

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质量;加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广场舞等经常性、普遍性、趣味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统战部、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民政人社局)

(三)抓住关键,高效推进乡村治理

建强配优村党组织。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居)委会建设,定期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轮训,实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实施“双培”工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民政人设局)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规范、完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建立乡贤荣誉激励机制,探索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民政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抓好乡镇文化站建设,每个村建成一个标准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文化中心;以乡村大舞台为载体,定期组织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运动会或农村文化表演活动,鼓励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统战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坚持法治为本,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通过各类新媒体、庭审直播、巡回审判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到2025年力争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3个;在乡村开展信访“三无”创建活动,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人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刑事案件预防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教恶势力;开展“平安乡村(社区)”“无毒村庄(社区)”等创建活动,推进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和村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统战部、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深化清廉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构建反腐倡廉“微机制”,依法严惩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行廉洁从政承诺,建立廉政档案;推行廉情评估机制,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统战部、区民政人社局、区发改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区委政法委、区农居办、区妇联、团区委)

(四)统筹协调,聚焦践行乡村发展

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着重打造“大通湖大闸蟹”“大通湖大米”“大通湖小龙虾”和“大通湖小果蔬”组成的“两大两小”区域品牌体系,共同打造大通湖区农业品牌,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产业开发区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强力推进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低密度、人放天养的生态养殖方式,促进大湖与退养精养池塘养殖方式转型不断拓宽水产养殖品种,全面调优产业结构,大力推广高档优质稻种植和稻虾(蟹)综合种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持续推进农业设施质量提升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标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渠系配套等农田设施,提高农田灌排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稳步推进产业融合。加快促进加工业提质升级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重点提升两大两小精深加工水平,打造全产业链经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深入推进科技水平推动大通湖智慧农机、无人农场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强校企合作,强化技术支撑继续与湖南农业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和省水稻研究所等单位进行合作,进一步开展试验示范,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大力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加快我区数字大米示范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工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各镇

大力实施绿色优质粮油工程,再塑洞庭鱼米之“香”新优势。建设“基地+加工(营销)+科技+休闲观光”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大闸蟹出口示范片、标准化养殖示范场、万亩稻蟹(虾)标准化养殖示范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将园区建设成大通湖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平台、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展示窗口。到2025年,全区力争创建1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4个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2个市级示范园,10个区级示范园。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各镇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监管引导,打造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加强合作社建设2025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新增省级示范合作社8家、示范家庭农场8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力度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加强农业企业与银行对接,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风险防控基金,推动银行金融产品(税易贷、房抵贷、助保贷、小微快贷)支持产业建设加强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建立健全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提高产业的抗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发改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不断提高社会服务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步延伸社会化服务范围,逐步构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服务模式2025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达92%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机制,推行区级领导联系经济薄弱村、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制度。(牵头单位:区组织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财政局、区审计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稳步实现农民收入增长。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深入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层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牵头单位:区组织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区审计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创新本土人才培育机制实施定向培养计划,激发“存量”人才潜能创新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开展返乡创业就业推进行动,发挥“增量”人才作用。牵头单位:区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民政人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镇南湾湖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王新宇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设立办公室,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农”的发展,每年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依托各自职能加快实施有关项目,并做到相互配合、跟踪指导,形成强大合力。各镇作为乡村振兴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落实。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大力报道乡村振兴建设当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农民及社会各个层面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政策扶持。继续完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奖励引导方案,加大奖补力度,形成鲜明导向。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助推各类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大通湖品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类惠农政策,加大贴息项目和财政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出台优秀人才返乡创业补助、科技创新奖励、重点创业项目补贴、农产品加工企业补贴、特色产业发展补贴、创业品牌奖励等相关政策。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村为主、镇主导、区奖投”奖励机制。一是积极立项争资,加大争项目引资金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二是整合项目资金,全区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投入各类资金10亿元,将农业、乡村振兴、交通、水利、林业、农综、国土等涉农资金向重点建设村倾斜,集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村集体收入的投入,鼓励村集体投入到建设中来,区财政每年将按实际情况安排专项奖补资金,重点奖励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等建设的优秀乡村;四是村民自筹等社会面资金投入,乡村振兴不是政府唱“独角戏”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习性,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多渠道、多角度解决乡村振兴“筹资”难题。

(四)加强督查考核。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范畴;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考评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层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分年度集中进行考核评比,亮化打分,统一排名,严格奖惩。加强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进度,及时解决问题;每年召开工作流动现场会,集中进行调度部署,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建立乡村振兴建设长效机制,对于已创建完成的省市区美丽乡村,每年进行年检,年检不达标的退出美丽乡村序列。同时,督促镇村建立完善的后期管护机制,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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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