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大通湖区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全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立足新使命、新要求,聚集“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最紧迫任务,把坚守防返贫底线、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改进和加强乡村治理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守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跟踪脱贫村、脱贫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系统,通过引导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规范监测对象的帮扶,实行“套餐式”管理,确保应帮尽帮。每半年组织区、镇、村干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集中摸排,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
(三)继续劳动力稳岗就业行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科学确定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数量或比重,落实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深入实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今年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人数目标量达到3800人以上。
(四)助推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创业,深化消费帮扶,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
(五)加强低收入人口保障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确保应保尽保。
(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乡村建设
(七)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分类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力争完成2000个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实现卫生厕所100%;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完成以S307为轴心的省级主干道农村庭院“六个一”升级改造,完成15个村的市级目标任务;全面推行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三沿六区”坟墓迁移治理专项行动,对主干道、主河道可视范围内的旧坟,住宅区、城镇规划区内和其他零星旧坟迁移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对其他区域旧坟,拆除坟墓上构造物平整坟堆后按标准改建成卧式墓碑,并在四周植树绿化。
(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村庄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严格落实《益阳市农村住房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技术导则引领,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
(九)全力抓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省、市、区“三级同创”和美丽屋场建设。力争2022年创建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村15个。
(十)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农村居民对教育、就医、养老等社会化、自动化服务水平;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结合村级“一门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打造,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应用。
(十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体系;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和综合防治,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全面推行有机肥、绿色防控技术和统防统治措施,稳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全面禁止江河、湖泊等开放性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
(十二)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完成1.3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1个3000亩的高标准示范片;加快推进沅江大通湖区集中供水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全区人民能饮用安全合格的地表水;持续建强农村电网,推动天然气各镇全覆盖;新建农村公路(旅游资源产业路)12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防26公里,危桥改造14座。
(十三)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质量;持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补齐农村教育发展短板,推进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改革,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力提升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完善农村社保体系,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三、抓住关键,高效推进乡村治理
(十四)建强配优村党组织。深入开展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鼓励从本村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中选拔后备力量;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十五)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完善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机制;推广清单制,推动各村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利、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探索建立村发展基金,支持运用“一事一议”机制开展微治理、微建设、微服务。
(十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建立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方面规章制度,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价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积极推广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农村在传统节日恢复舞龙、舞狮、曲艺等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村镇评比,并向省、市推介我区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
(十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法治示范村”评比活动,倡导广大村民形成依法办事、议事、管事的良好风尚。2022年,全区完成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以上,受教育群众3万人次以上;加大
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村社区开放;完善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建立涉农纠纷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
(十八)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互联网+警务”机制,大力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打击和防范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活动;加强农民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农村赌博、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现象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九)深化清廉乡村建设。突出“班子清爽、干部清正、建设清白、治理清明、环境清洁、民风清朗”六个方面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筑牢清廉纪律保障;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纪律要求;推行廉洁从政承诺,镇村两级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推行廉情评估机制,加强对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的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强化道德教化作用,传播清风好故事,弘扬社会新风尚。
四、统筹协调,聚焦践行乡村发展
(二十)强力推进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低密度、人放天养的生态养殖方式,促进大湖与退养精养池塘养殖方式转型;不断拓宽水产养殖品种,全面调优产业结构,大力推广高档优质稻种植和稻虾(蟹)综合种养;大力开展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四园两带”,推动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提档升级和核心效益辐射。
(二十一)大力实施绿色优质粮实工程,再塑鱼米之乡新优势。建设“基地+加工(营销)+科技+休闲观光”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大闸蟹出口示范片、标准化养殖示范场、万亩稻蟹(虾)标准化养殖示范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将园区建设成大通湖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平台、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展示窗口。全力争取大通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获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增1家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每个镇至少有1个千亩示范基地,全区有一批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
(二十二)强化品牌打造。集中力量投入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强化大通湖“两大一小”原有优势品牌,打造大通湖“优质水稻、生态水产、绿色果蔬”的新品牌。加强原产业扶贫项目后续长期培育。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高于2021年,不低于55%,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
(二十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监管引导;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加强合作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建设,规范合作社运营。加大各类种养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建设力度,有效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改革。力争引进1家以上年产值过50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新增省级示范合作社2家、示范家庭农场3家。
(二十四)构建乡村振兴帮扶体系。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帮扶任务,强化管理培训,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农村党建等工作。坚持干部结对联系脱贫户、结对帮扶监测户制度。抓实社会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入实施“企业兴村”“乡贤助村”行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
(二十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样板,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国有土地清理整治,加大老欠回收力度,搞好荒地和废弃房屋的土地整理开发,归集村级集体面积,实施国有土地集中流转,加大土地有序流转的力度,严厉打击“提篮子”的行为;鼓励村集体加强统筹协调,为当地发展产业提供服务和支撑。实现全区行政村的经营性收入均突破2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村要占全区总村数的70%以上。
(二十六)稳步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创业、救助保障、金融帮扶、社会关爱等工作力度,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深化劳务协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乡村公益岗位政策;探索建设乡村振兴车间,推广以工代赈拓展就业;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返乡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要高于城镇居民增长率。
五、树立标杆、切实强化组织队伍保障
(二十七)强化人才支撑。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牵头、协调、配合三类职责,完善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三个一百”人才下乡行动,培引、评选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建立乡村振兴人才统筹培训机制,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要内容,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
(二十八)强化投入保障。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市级衔接资金,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形成多方投入合力;加大对“一县一特”优势特色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鼓励、引导和撬动工商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和规划可研,健全项目推进机制,严格项目评价办法。
(二十九)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要求。坚持“区负总责、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
(三十)加强督导考核。对各镇“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整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就业、易地搬迁后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每季度调度、分析研判、情况交流;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格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三十一)持续防范脱贫后的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梳理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的各类风险,逐一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常抓不懈。持续加大防止返贫信访问题核处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矛盾问题,梳理群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