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6-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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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湖区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温馨提示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征收服务的通告》、《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切换原系统停机及相关业务办理安排的通知》,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按照通告的停机安排,及时办理各项业务。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停机安排
(一) 人社业务停机安排
1、2022年6月5日18时起,大通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停止受理转移业务。
2、2022年6月10日18时起,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统一停机期间,大通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受理单位参保登记、信息修改、注销和人员参保登记、停保、企业养老保险转移等所有业务,至2022年6月30日8时全面恢复所有经办服务。
全省统一停机期间的各项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待恢复经办后尽快申请办理。因停机导致的延迟办理,补办业务后,不影响相关待遇。
(二) 全省税务部门停机安排
2022年6月10日18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受理企业养老保险退费申请服务,社保费征收等业务,其中退费申请至6月30日8时恢复,社保费征收至6月14日8时恢复。
二、 相关注意事项
为确保我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新旧系统平稳过渡,根据省社保中心统一部署安排,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2022年6月份的养老金将提前发放,预计于6月6日到位。无特殊情况,2022年7月起养老金发放时间恢复正常(每月25日)。(作者:区社保中心)
大通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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