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2第0035号)
发布时间:2022-11-2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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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陈艳桃,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金泰花园小区8栋506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证号:湘(2021)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2305号,建筑面积:94.33m2,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解除抵押。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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