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15:29
作者:
浏览量:
A+A-
根据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2013)大法破字第2-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协助事项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中心将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和他项权证书(明细如下)。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提出,期满将依法院嘱托予以注销。
序号 |
他项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他项(2012)第DY003号 |
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476.7m2 |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 |
|
2 |
土地他项(2012)第DY0013号 |
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127318.9m2 |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 |
|
3 |
房产他项00029008号 |
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21880.06m2 |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 |
|
4 |
房产他项00026820号 |
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4148.29m2 |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 |
|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