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4第0001号)

发布时间:2024-03-13 10:4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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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伯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金盆镇王家坝村中心村

430921808002GB00031

28.31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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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