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4第0001号)
发布时间:2024-03-1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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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伯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
金盆镇王家坝村中心村 |
430921808002GB00031 |
28.31 |
农村宅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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