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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第0015号)
发布时间:2024-06-1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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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南侧《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证号:湘(2023)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4428号,使用权面积:5072.27㎡。现申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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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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