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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张凤祥,土地证号:大通湖区国用(2014)第HC0005号,现权利人:卓敏慧,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区字第00194529号,房产证已过户,原土地证权利人无法联系,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益阳市南县大通湖大道188正南方向180米政务中心2楼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