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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戴佳,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友谊路西306号,土地证号:大通湖区国用(2005)字第HC0115号,土地性质:出让,用途:住宅,土地面积:34.83㎡。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区字第00084423号,建筑面积126.12㎡。现申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