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5〕年第〔0007〕号 殷正云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08:41
作者: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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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殷正云因继承原因取得周春元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农垦路206室的不动产[不动产证号:湘(2018)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430921802005GB00002F00010024 |
不动产证号:湘(2018)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 |
周春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住宅 |
大通湖区河坝镇农垦路206室 |
建筑面积:110.45㎡ |
周春元继承人经商量达成一致意见,由原继承人殷正龙改为殷正云,并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告2023年第0007号终止作废。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时间: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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