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5〕年第〔0007〕号 殷正云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08:41
          作者: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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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殷正云因继承原因取得周春元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农垦路206室的不动产[不动产证号:湘(2018)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面积 | 备注 | 
| 1 | 430921802005GB00002F00010024 | 不动产证号:湘(2018)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 | 周春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住宅 | 大通湖区河坝镇农垦路206室 | 建筑面积:110.45㎡ | 周春元继承人经商量达成一致意见,由原继承人殷正龙改为殷正云,并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告2023年第0007号终止作废。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时间: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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