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5第0002号)
          发布时间:2025-04-28 09:30
          作者: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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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杨朝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北洲子镇向东村 | 430921807003GB1000121F00010001 | 15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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