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5〕年第〔0010〕号 郭中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15:51 作者:石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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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郭中秀因继承原因取得刘菊秋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汽车队家属一区的不动产[房产证号:94字第120120号](房地一体)。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用途

坐落

面积

备注

1

/

房产证号:94字第120120号

刘菊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住宅

大通湖区河坝汽车队家属一区

建筑面积:63.6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时间: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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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