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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邱国军,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坐落于大通湖区金盆镇大东口村,不动产权证号:湘(2020)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11400号,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0.82㎡ 。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