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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程光荣,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坐落于大通湖区金盆镇南京湖村,不动产证号:湘(2020)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10212号,土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4.89㎡。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