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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李光丰(已过世,曾用名:李光锋),其子李文德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一本,不动产坐落于大通湖区北汀社区东区I街坊,房产证号:04090936号,建筑面积:264.8㎡。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