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5〕年第〔0024〕号 邬卫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8 08:36 作者:石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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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邬卫波因继承原因取得何平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人民东路的不动产[土地证号:大通湖区国用(2015)HC0919号,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区字第00241654号,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区字第00241655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用途

坐落

面积

备注

1

430921802004GB00004F00010022/

430921802004GB00004F00010031

土地证号:大通湖区国用(2015)HC0919号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区字第00241654号 /00241655号

何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其它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大通湖区河坝镇人民东路

土地面积:34.98㎡

建筑面积:

201室138.13㎡

103室38.4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时间: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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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