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0063号)

发布时间:2025-10-28 14:49 作者:石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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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权利人:苏少良,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坐落于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北胜村,不动产证号:湘(2020)大通湖区不动产权0004221号,宗地面积:188.67㎡,建筑面积:163.3㎡。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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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